2022年9月27日下午,发展规划处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组织生活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12月27日)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2022年7月26日)上的讲话精神,对照《习近平讲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情况,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就支部党员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方面的不足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黄锦鹏主持会议。
黄锦鹏指出,党内只是分工的不同、所负责任有别,党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开展组织生活,既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党员来讲,参加组织生活,可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在同志的帮助下,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对党组织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广泛吸收党员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可以经过健康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巩固组织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同党外群众有着最直接的联系,邀请党外人士参加组织生活,可以直接听到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防止和克服特殊化的倾向,保持同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
会上,五位党员同志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红红脸、出出汗的组织生活要求,对照个人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形成整改清单,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虚心接受、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