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高水平院校建设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合署)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推进与目标考核。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并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价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方案等制订学校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和重点工作,并对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督查与绩效考核。

2.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和质量年报编制。组织采集、填报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编制、上报和发布学校年度质量报告,指导二级学院编制专业(群)年度质量报告;审核、上报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等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高水平院校创建工作。负责国家双高计划和江苏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的调研,参与学校重大政策的制订,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关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4.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工作。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方案编制和推进工作;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5.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动态及信息,提供决策咨询报告。编辑出版《航海职业教育》,负责学报编辑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6.负责对外学会协会的统筹与协调。归口管理学校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及期刊编委会等组织的相关事务;统筹管理学校举办或承担的各类学会、协会会议。

7.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