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

发布者:发规处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5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上级又跟文件通知要求,发规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021年1月4日,支部书记黄锦鹏与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围绕对支部意见、对支部书记意见展开谈话活动。1月23日,发规处支部与教务处支部联合到板桥校区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并现场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与会同志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4日14:00,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和“亮身份承诺”活动,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两个文件,民主评议了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同志,并围绕开展“亮身份承诺”活动,干部对照“五个带头作用”、其他党员对照“五个先锋作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承诺表态。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支部党员进一步认识了自我,党员干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