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推进与目标考核。编制并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价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方案等制订学校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和重点工作,并对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督查与绩效考核。

2.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和质量年报编制。组织采集、填报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编制、上报和发布学校年度质量报告,指导二级学院编制专业(群)年度质量报告;组织填报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编制、上报和发布监测报告;组织填报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编制、上报和发布自评报告;审核、上报高基报表等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高水平院校创建工作。组织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方案的编制、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国家双高计划和江苏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4.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工作。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方案编制和推进工作;负责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创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5.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动态及信息,提供决策咨询报告。编辑出版《航海职业教育》,负责学报编辑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6. 负责对外学会协会的统筹与协调。归口管理学校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及期刊编委会等组织的相关事务;统筹管理学校举办或承担的各类学会、协会会议。

7.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